走廊過道屬于快節奏空間,走過的那幾秒,如何給孩子及來訪者一個不一樣的體驗?幼兒園走廊過設計要求規范標準
1、總規范:托兒所、幼兒園的總平面設計應包括總平面布置、豎向設計和管網綜合等設計。總平面布置應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動場地、綠化、道路布置等內容,設計應功能分區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適宜、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
2、托兒所、幼兒園的外廊、室內回廊、內天井、陽臺、上人屋面、平臺、看臺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防護欄桿水平承載能力應符合《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 50009的規定。防護欄桿的高度應從地面計算,且凈高不應小于1.10m。防護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幼兒攀登和穿過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離不應大于0.11m。
3、距離地面高度1.30m以下,幼兒經常接觸的室內外墻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潔的材料;墻角、窗臺、暖氣罩、窗口豎邊等陽角處應做成圓角。
4、幼兒經常通行和安全疏散的走道不應設有臺階,當有高差時,應設置防滑坡道,其坡度不應大于1:12。疏散走道的墻面距地面2m以下不應設有壁柱、管道、消火栓箱、滅火器、廣告牌等突出物。
5、嚴寒地區不應設置室外樓梯;
6、幼兒園生活用房中,多功能活動室的位置宜臨近幼兒生活單元,單獨設置時宜與主體建筑用連廊連通,連廊應做雨篷,嚴寒和寒冷地區應做封閉連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