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幼兒園活動室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應有足夠的使用面積,合理的平面形式和尺寸,以滿足幼兒進行多種活動的需要。
2.必須有最佳的朝向、充足的光線、良好的通風條件。
3.室內凈高應符合幼兒園建筑設計的規范的要求,不應低于2.8m。
4.室內的裝修、家具應考慮幼兒使用的特點,要處理好尺度關系,細部要有利安全和易于清潔。
根據《托兒所、幼兒園設計規范》的規定:幼兒園活動室最小使用面積應滿足每班50平米左右。
平面形式:
(1)為了提供活動室的平面的使用效率,其平面形式通常以矩形為宜,且長寬比不宜大于2:1。應以矩形的長邊作為采光面較為理想,以充分獲得良好的日照、采光和通風。
(2)為了使活動室內部空間有一種活潑感,并在外部體形上產生幼兒園建筑的獨特個性,也可以適當的打破矩形活動室的傳統模式,應采用其他幾何形如八邊形、六邊形等或將矩形的某一邊進行形式變化,從而增加平面形態的活潑感。
平面尺寸:
活動室的面寬尺度一般為9-10米。進深一般在5.6-6.6m之間為宜。建議活動室的平面尺寸為9m*6m(使用面積為50.46平方),或 9.9*5.6m(使用面積為51.78平方)。若采用方形面積為7.4*7.4(使用面積為51.84平方),則盡可能爭取南北面都采光,至少北面能間接采光。否則,方形活動室平面活動室由于進深過大造成室內照度不均與,通風條件也差。
活動室的結構形式
活動室由于寬、進深尺度都相對較小,因此采用磚混結構的形式,造價經濟、施工簡便。但由于窗間墻較寬,限制了南向窗戶的面寬尺寸,使室內光線不明亮,且幼兒望窗外的視野由于窗間墻的阻隔而顯得空間局促。為了克服上述的缺陷,在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盡量cia用半框架或全框架結構形式。這樣,活動室南向窗戶面積可以開足,大大提高了室內的亮度,而且視野很開闊,對于活躍室內氣氛和促進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都大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