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合肥裝修公司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設施應在總平面圖中反映。
2、施工現場就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分離。
3、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隨層做好消防水源并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或按要求設置吸煙室。
5、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6、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米;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
7、乙炔瓶與氧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閥、表等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8、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9、施工現場進行大面積或特殊環境的明火作業,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監護人。
10、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火災。
11、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工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12、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瀝青。
13、發現火警和火災,應當迅速報警,并積極組織力量撲救。
14、定期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5、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每月消防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和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
16、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必要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