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建筑法》第9條中有相關施工的規定:辦公室裝修施工單位應當自領取辦公室裝修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必須進行裝修開工,如果因為某種原因而不能按期開工裝修辦公室的話,需要向發證的機關進行申請延期施工,但這種延期次數不得超過2次,且每次延期最長時限為三個月,如果延長期限過了或延長次數超過2詞的話,裝修施工許可證將自動廢除。
2.重新核驗裝修施工許可證的條件
如果是在建的建筑工程或裝修工程因為某種原因而導致項目中斷,建設或施工的單位要再一個月之內想發證的機關報備,同時要維護建筑、裝修施工的現場,建筑或裝修項目工程如果開始恢復施工也要報備發證機關,如果項目因某種原因而導致中斷有一年,那么在一年后恢復裝修施工的話需要重新報備機關進行重新的審核施工許可證。 相關閱讀: |